问题 | 企业不给休年假能否解除合同 |
释义 | 法律分析:公司不给请年假,劳动者不能按提出解除合同的,但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休年假的300%工资的。 年休假是劳动者的法定休假待遇,是劳动者自由支配休息、放松的时间。而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的各种福利待遇,如组织旅游、报销旅游费等,只是在高于法定标准之外给予劳动者的福利,是激励员工劳动、提高待遇的一种举措。从性质上讲,旅游时间毕竟不是劳动者可自由支配的时间,因此不能与年休假相混淆。 国家规定工龄满1年就可享受年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年假是按社保年限计算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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