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协议中不得分割财产,离婚后可以分割。如果离婚时不想要财产,但是在同意的情况下,没有受到威胁等,是不可以的。这种行为属于单方面违约,离婚后,两人可以约定分割属于两人的财产。只要双方达成协议,就可以自由分割共同财产。如果双方同意暂时不分割财产,以后双方可以协议分割。离婚后一年内对离婚协议有异议的,也可以起诉维权。 一、重新分割财产要把握的条件有什么 重新分割财产要把握的条件: 1、对自愿离婚协议书反悔的,可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请求再次分割财产当事人在履行财产分割协议时发生纠纷或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均应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提出,否则法院将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2、对离婚时没有正确分割的财产,可在发现以下情况的两年内请求再次分割财产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发现别的财产能否再要求分割? 法律规定离婚后,发现对方有隐瞒或转移共同财产的行为,可以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如果是协议离婚的,离婚协议书中约定了其他财产归某一方的,一般即使发现对方隐匿的财产,法院也不会判重新分割的,除非有证据能够证明对方有欺诈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