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彩礼是不是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吗 |
释义 | 彩礼属于女方个人财产。根据《民法典》规定,彩礼是男方向女方或女方家庭支付的财物,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未共同生活,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解释》,如果彩礼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离婚时男方也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夫妻可以约定婚姻期间所得财产的归属,但对婚前财产和习俗彩礼的归属约定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分析 一、彩礼是不是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吗 彩礼应当属于女方个人财产。所谓的彩礼,是想要通过结婚的男女双方确立婚约、根据当地风俗习惯,由男方给付女方或女方家一定数额的财物,一般包括礼金或首饰等较为贵重的物品,作为婚约或婚姻成立的标志和目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彩礼钱是不是完全属于女方 1、彩礼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主要指男方)及其亲属依据习俗向对方(主要指女方)及其亲属约定婚约时给付的钱物。给付彩礼的行为,虽然在法律上不提倡,但也不禁止。彩礼一般为女方婚前财产,因此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3、或者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实际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男方家庭生活困难的,有以上两种情形之一,离婚时男方也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结语 彩礼应当属于女方个人财产。根据《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彩礼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是婚约或婚姻成立的标志和目的。虽然彩礼在法律上不被提倡,但也不被禁止。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未共同生活,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5条和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如果彩礼导致男方家庭生活困难,男方也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夫妻对婚姻关系期间所得财产的归属可以根据双方的约定,如无约定则适用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四百七十一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民事权利第一百一十九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买卖合同第六百三十八条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部分价款或者对标的物实施出卖、出租、设立担保物权等行为的,视为同意购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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