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清算解除保全的资格要求有哪些? |
释义 | 破产清算保全的法定解除条件包括:申请人自愿解除保全措施或申请人撤诉并获法院准许;被申请人提供可供执行的财产担保;其他情况下,如当事人履行给付义务或法院发现保全措施错误,应及时解除财产保全。 法律分析 破产清算保全的法定解除条件有: 1、申请人自愿申请解除保全措施或申请人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撤诉并经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 则采取保全措施的目的和意义已不复存在,人民法院亦及时解除诉前保全。 2、被申请人提供了相应数额的可供执行的财产担保,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3、有其他应当解除保全措施情况发生的,如当事人已自觉履行了调解书或判决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 或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的人民法院或上级法院发现采取保全措施明显错误的等,均应依法及时解除财产保全。 拓展延伸 破产清算中如何保护债权人的权益? 破产清算是一种解决企业无法偿还债务的程序,其目的是保护债权人的权益。在破产清算过程中,债权人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根据破产法规定,一般按照债权债务的大小顺序进行清偿。破产清算程序包括债权确认、财产调查、财产清算和分配等环节,确保债权人能够获得应有的权益。此外,法院还会任命破产管理人,负责管理和处置债务人的财产,确保公正、透明地进行清算。债权人可以通过参与债权人会议、提供相关证据和申请追索权益等方式,维护自身的权益。总之,破产清算程序旨在保护债权人的权益,确保其能够获得应有的债权偿还。 结语 破产清算程序旨在保护债权人的权益,确保其能够获得应有的债权偿还。根据法定解除条件,当申请人自愿申请解除保全措施,被申请人提供了相应数额的可供执行的财产担保,或其他应当解除保全措施情况发生时,人民法院会及时解除诉前保全。破产清算程序包括债权确认、财产调查、财产清算和分配等环节,确保债权人能够获得应有的权益。通过参与债权人会议、提供相关证据和申请追索权益等方式,债权人可以维护自身的权益。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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