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现以前公司少交几个月社保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公司不交、少交、漏交保险,职工可以带着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去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职工有向单位要求补偿的主张为,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如果为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于查明欠缴事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出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责令用人单位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缴,同时告知其逾期仍未缴纳的,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一)未按规定申报且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二)申报后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三)因瞒报、漏报职工人数、缴费基数等事项而少缴社会保险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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