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法律并未规定公司解散需要提前通知,但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则是违法的,有权要求公司按照已提供服务的年限,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一年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半个月工资)。这种情况属于劳动争议,可以通过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的。 法律客观: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