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一般来说,事业单位的 公积金 缴存比例为百分之十二,由单位和个人各按照此比例上缴。但是由于各地区的经济情况不同,因此缴存比例也会存在差异,一些地区则规定了一个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二的缴存范围,由各公司自行决定具体比例,即部分地区可能无法达到百分之十二的缴存比例,而有些地区可能会超过此比例,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 二、个人缴存公积金的方式如下: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 住房公积金 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 劳动关系 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 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