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包括住所地,法宝代表人,被申请人:姓名,民族,年月日出生,住省市区楼室。请求依法撤销人仲案字第号仲裁裁决书和事实与理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审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争议时,违反法定程序,直接导致认定事实错误,基于此做出的的常钟劳人仲案字第2号仲裁裁决书显失公正。为此该裁决符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违反法定程序的申请撤销条件,故特现提出申请撤销。 一、单位申请撤销劳动仲裁裁决 上海杨浦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的仲裁裁决违反法定程序。在仲裁过程中,诚望公司出示了《关于费用支付的说明》,明确双方无其他任何结算争议,马婷亦当场表示确认。仲裁裁决不予采信申请人的举证,违反法定程序,导致严重的程序不公正,侵害了公司的合法权利。 二、劳动仲裁赢了对方一直上诉应该怎么办 劳动仲裁赢了对方一直上诉应该积极应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一方当事人对劳动仲裁裁决书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对方起诉了,就积极应诉,反驳对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3、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4、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八条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辩论和质证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