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行政执法证件,是指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人员,在法定职权范围内执行公务时的身份证件。行政执法人员在依法执行公务时,必须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持有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在职权范围内可以依法调查、检查或者收集证据,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予以制止、纠正、给予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当事人不得拒绝或者阻挠。对在执行公务时不出示有效执法证件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拒绝和检举。 执法证的包含内容 (一)持证人员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二)行政执法的区域;(三)证件编号;(四)发证机关;(五)证件有效期限。 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伪造、冒用行政执法证件,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