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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从看守所最快可以多久出来?
释义
    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涉及刑事案件的期限难以确定,行政拘留不超过15天,看守所代执行刑法的根据刑期确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在受理后二个月内宣判,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特殊情况下可延长,需经上级法院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相关机关应在三日内作出决定,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法律分析
    这要看具体情况的,看案件严重程度:
    (1)涉及刑事案件的,期限基本没法确定。
    (2)行政拘留的,不超过15天;
    (3)看守所代执行刑法的,根据刑期确定。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拓展延伸
    看守所拘留期限及相关规定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看守所拘留期限为最长不超过30日,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37日。拘留期限的计算从被拘留之日起开始,包括节假日。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拘留期限并不等同于实际出所时间。实际出所时间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案件的复杂性、调查的进展情况等。因此,无法确切预测被拘留人员最快可以出所的时间。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员享有一定的权益,如与律师的会见、家属的探视等。具体的拘留规定可以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
    结语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拘留期限的确定取决于具体情况和案件的严重程度。涉及刑事案件的期限无法确定,行政拘留不超过15天,看守所代执行刑法的期限根据刑期确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一般在受理后二个月内宣判,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特殊情况,可经上级法院批准延长三个月,如死刑案件或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在三日内作出决定,并告知不同意的理由。拘留期限并非等同于实际出所时间,实际出所时间受多种因素影响。被拘留人员在拘留期间享有一定的权益,具体规定可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六十四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
    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节 其他规定 第一百六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公安机关解除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应当进行审查,对于情况属实的,应当立即解除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期限即将届满的,看守所应当立即通知办案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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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9:4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