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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装修工程未经验收擅自使用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发包方有义务在投入使用之前,检验工程质量是否合格,双方不能约定免除发包方的该项义务。因此依照相关的司法解释,如果发包方擅自使用,则自发包方占有工程之日起视为工程已竣工,工程竣工交付意味着风险随之转移,承包人免除部分责任。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三十二条 施工单位对施 I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I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负责返修。
    第四十条 建设 工程的保修期,自竣I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一条 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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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4:3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