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动物无害化处理资质怎么申请 |
释义 | 动物无害化处理资质申请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通过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取号并现场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窗口出具接收材料清单。 2、受理。局机关业务组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决定。 3、审核。局机关业务组在5个工作日内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合规初审,分管副局长复核,并加具初审,复核意见。 4、决定。决定人在5个工作日内根据审查结果做出批准或不批准决定。 5、办理结果由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事员告知申请人。 散养户养殖场养殖标准如下: 1、资质要求。合法的土地使用权、经营资质、生产资质、动物防疫符合地方要求、场所用地符合地方规划。 2、散养方式养殖。充足的休息和活动空间、舒适的饲养环境,不过度光照。 3、生态可持续。遵循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和综合利用原则、鼓励种养殖结合或其他合作消纳鸡粪、合理控制密度,考虑生态环境影响。 4、食品安全。严格执行休药期、不使用抗生素进行预防性治疗、产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第二十条 第一款 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相关材料。 受理申请的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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