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首先应当明确一点,是否可以适用 缓刑 ,取决于实际所判处的刑期,而不是法律规定的量刑幅度. 刑法 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 拘役 、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具体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依据上述规定,对于“刑法上(规定)应判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只要实际所判处的 刑罚 为三年有期徒刑,如果具备缓刑的全部条件,就可以适用缓刑。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十八条 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罪犯,一般不适用减刑。前款规定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参照刑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减刑,同时应当依法缩减其缓刑考验期。缩减后,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不得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