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因女方出轨导致离婚的,女方一般情况下无需因为自己的出轨行为而对男方进行赔偿,因为出轨并不是婚姻中的过错行为。但是如果女方不仅有出轨行为,还与他人同居的,因其构成婚姻中的过错行为,所以无过错的男方可以基于其与他人同居的行为向女方索要离婚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