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院的调解书具有法律强制力。 法院依制作的调解书符合法律规定的,调解书生效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一方不执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对方具不履行义务,可向法院申请执行。基层调解委员会、司法所等组织、部门制作的调解书,经双方签字后,具有证据效力。如果一方拒不履行,需要通过诉讼来确认该调解书的效力,然后才能进入执行程序。调解委员会没有对争议纠纷的强制处理权,对经调解达成的协议也没有法律强制力保证。 诉讼程序如下: 1、向管辖法院提起诉讼; 2、法院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受理立案; 3、将起诉状送达被告,被告在规定期限内答辩; 4、开庭审理; 5、法庭调查; 6、法庭辩论; 7、判决。 综上所述,调解协议不一定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要让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需完成司法确认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百三十四条 人民法院制作的调解书的执行,适用本编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