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合同是否公证了才有效 |
释义 | 一、合伙合同是否公证了才有效 合伙协议是否有效得看该协议是否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同意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有效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本法对合伙企业的表决办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一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二、合伙人的退伙方式有哪些 1、协议退伙. 合伙协议约定了合伙期限。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2、通知退伙。 (1)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 (2)合伙人退伙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 (3)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3、当然退伙 (1)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4)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5)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强制执行。 三、合伙人退伙的清算程序 退伙的,需要由合伙人对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伙相应的份额。 合伙企业法 第五十一条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第五十二条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第五十三条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五十四条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分担亏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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