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积金贷款后因离职导致公积金停缴,由于之前的公积金已经成功放款,那么公积金停缴不会影响到已放款的公积金。后续用户只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就会为用户续缴公积金。公积金中断缴费会影响公积金贷款,只要用户不需要申请公积金贷款,那么公积金停缴就不会产生负面影响。另外,用户办理了公积金对冲业务,即使用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归还房贷,即使公积金停缴,也不会影响每月系统按时扣款。公积金账户内没有余额或者余额不足时,系统会从用户的还款银行卡中扣款还款。公积金贷款期间,还没有出审核结果,这时候公积金停缴会直接影响公积金贷款审核结果。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