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的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国家所有权是什么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国家拥有野生动植物资源所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可能构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以及非法狩猎罪。根据情节轻重,相关罪行可被处以不同刑期和罚金。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的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国家所有权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五十一条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二、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可能构成什么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拓展延伸 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在民法典中的法律规定与保护 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在民法典中的法律规定与保护是指根据民法典相关条款,国家对野生动植物资源享有所有权,并通过制定法律规定和政策来保护这些资源。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野生动植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个人和组织在利用这些资源时需要遵守法律法规,并获得相应的许可。民法典对于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国家所有权的确立和保护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旨在维护国家的生态平衡和可持续发展。这一法律规定与保护的目的是确保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合理利用,促进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野生动植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个人和组织在利用这些资源时需要遵守法律法规,并获得相应的许可。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可能构成犯罪,涉及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罪以及非法狩猎罪等,将面临刑事处罚。民法典的规定与保护旨在维护国家的生态平衡和可持续发展,确保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合理利用,促进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21修正):第三章 品种选育、审定与登记 第十四条 单位和个人因林业草原主管部门为选育林木良种建立测定林、试验林、优树收集区、基因库等而减少经济收入的,批准建立的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修订):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森林、林木的保护、培育、利用和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管理活动,适用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修订):第二章 森林权属 第十六条 国家所有的林地和林地上的森林、林木可以依法确定给林业经营者使用。林业经营者依法取得的国有林地和林地上的森林、林木的使用权,经批准可以转让、出租、作价出资等。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林业经营者应当履行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的义务,保证国有森林资源稳定增长,提高森林生态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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