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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哪些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
释义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及索赔方式:1、房产分离出卖、产权主体问题、非法转让等导致合同无效;2、被买受人可以要求出卖人赔偿房屋的升值部分,需满足合同成立并实际履行、合同解除并房屋需返还、升值部分需由评估机构评估的条件。此外,开发商需赔偿购房者由于合同解除导致购房款不足以购买其他房屋的情况。
    法律分析
    一、什么样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
    1、房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由于房产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产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产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房地产和土地分别卖于不同的买方,或者出卖房产时只转让房产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可以提出这种房产买卖合同无效。
    2、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出卖房产的主体必须是该房产的所有权人。若干人共有房产时,须提交共有人同意证明书。部分共有人未取得其它共有人同意,擅自出卖共有房产的,其买卖行为也无效。
    3、非法转让,合同无效。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政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它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共有房地产,未得到其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权属有争议的;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它情形。
    二、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怎么索赔
    被买受人实际享有的升值部分应该作为直接损失要求出卖人予以赔偿。
    当然,买受人要求出卖人赔偿房屋的升值部分,至少应该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商品房买卖合同成立并实际履行,买受人已交付了大部分房款,出卖人已将房屋交付使用;
    2、商品房买卖合同被解除,房屋需返还;
    3、房屋自然升值,升值部分的确定需要由有法定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合法评估。
    另外,房价上涨时,由于此购房合同的解除可能导致返还的购房款不足以再支付购房者购买其他的房子,开发商是需要赔偿购房者的。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时,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赔偿房屋的升值部分。买受人应满足以下条件:合同成立并实际履行,大部分房款已交付,房屋已交付使用;合同被解除,房屋需返还;升值部分需由合法评估机构评估确定。此外,如果房价上涨导致返还的购房款不足以购买其他房产,开发商应对购房者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二节 房地产转让 第四十六条 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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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5: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