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职工退休金如何领取 |
释义 | 一、申请材料 1、参保人本人或所在单位社保专管员在社保局打印《参保情况记录表》,一式二份,需本人确认签名,如果本人对《参保情况记录表》上的参保记录有异议的,需带上个人的人事档案到参保的社保局保险关系科(股)进行核实; 2、小一寸近期彩照一张;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张(A4纸张); 4、(1)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退休业务需提供《干部退休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注: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企业干部办理退休业务时无需提供《干部退休通知书》。) (2)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业务需携带参保人本人人事档案资料; (3)办理因病提前退休的,需填写《东莞市伤病职工(非因工)劳动能力鉴定介绍信》(一式两联)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鉴定,同时附上身份证、诊疗病历、出院小结、县级以上医院(我市县级以上综合医院为市中医院和市人民医院,精神病的专科医院为市新涌医院)近期三个月的诊断证明和检查报告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办理程序 1、参保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特殊工种审核、因病提前退休需提前三个月申请审核或劳动能力鉴定),由参保人或所在单位社保专管员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交退休申请有关资料; 2、经社保经办机构对参保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且符合按月领取待遇条件的,发放《职工退休证》,从次月起按月支付基本养老金; 3、参保人在领取《职工退休证》的次月15日后,可携带身份证、社保卡、退休证到指定银行打印存折,领取基本养老金。 办理时限 一般退休业务在受理之日办结,特殊情况可延长5个工作日;因病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离退休人员养老金计发手续 (一)事业单位退休手续经办人员带退休人员档案资料到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工资福利科审核,再到社保中心7号窗口办理养老金计发手续,需带资料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通知。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3、填写退休(职)人员增加申报表,需加盖单位公章。 4、一寸近照1张。 (二)企业退休手续 1、企业人员正常退休手续,到市政府办事大厅(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窗口)办理、审核,需带资料: ①《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②填写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基础信息表,加盖单位公章。 ③一寸近照4张。 2、企业两低参保人员退休手续,到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社保科审核,需带资料: ①《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②身份证及复印件。 ③填写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基础信息表,有单位需加盖公章。 ④一寸近照3张。 3、自谋(自由)职业者办理退休手续,到临海市就业管理处办理,需带资料: ①带《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失业保险手册》、档案寄挂单、一寸近照4张、自谋职业证或失业证。 ②填写退休人员申请表、企业退休人员基础信息表。 ③送市政府办事大厅(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窗口)审核。 (三)办理时限:当月审批,次月发放。退休人员于次月10号后凭身份证、退休证到社保中心财务(10号窗口)领取养老金发放证、存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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