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去澳门工作,社保封存,由于社保是累计计算缴纳年限的,等从澳门回来工作后,再缴纳。之前在内地缴纳的社保可以封存,回来工作时可以继续缴纳,也可以每月个人缴纳养老保险,只有连续缴纳一定期限以后退休才能领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广东省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本省参加职工医保的个人,因流动就业在省内跨统筹区转移职工医保关系的,适用本办法。《广东省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参保人跨统筹地区转移职工医保关系时,只转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统筹基金不转移。《广东省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各统筹地区对参保人在不同统筹地区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应当互认,予以累计计算。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医保待遇不重复享受。《广东省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退休后不再缴费,按照规定享受职工医保待遇:(一)在各统筹区参加职工医保的累计缴费年限符合退休后待遇享受地规定的年限要求。(二)在待遇享受地参加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广东省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退休后职工医保待遇享受地:(一)参保人在最后参保地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条件的,在最后参保地享受职工医保待遇。(二)参保人在最后参保地的缴费年限不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但在曾参保地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在该曾参保地享受职工医保待遇。(三)参保人不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及本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情形的,可选择在参保人实际缴费年限最长的曾参保地或有参保缴费的户籍所在地,按照该地规定缴费至规定年限后,在该地享受职工医保待遇。未达最低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可用其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补缴。参保人不愿意补缴或无力补缴的,按规定参加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综上所述,你知道要去澳门工作社保应该怎么办了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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