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债务分割有什么原则 |
释义 | 夫妻共同债务分割有以下这些原则:1.协商一致原则;2.男女平等与保护妇女利益相结合、考虑双方当事人实际履行能力的原则;3.依法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原则。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一、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法院会处理吗 离婚法院会处理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夫妻共同债务的,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但是双方的约定或者法院的判决不得对抗善意债权人的利益。 二、离婚夫妻的对外债务由谁来承担 离婚夫妻的对外债务的承担: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离婚财产分割有外人判决原则吗 离婚财产分割时,若包含外人财产的,财产分割原则是:1、明确属于外人份额的财产并分离;2、夫妻共同财产平等处理原则;3、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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