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个人办了结婚证,为什么在网上查不到?这样的结婚证有法律保护吗? |
释义 | 你好,如果是内地居民,双方一起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是受到法律的保护。 如果是一直以夫妻名义生活但没有领取结婚证的,这种情况属于法律当中规定的“事实婚姻”,即在1994年2月1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事实婚姻也是合法婚姻,也受法律保护。但家与家律师需要特别提示的是,如果构成事实婚姻的一方想要另行结婚,即便没有结婚证,也必须先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分清夫妻共同债权债务,才能再结婚。 如果是重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男方未满二十二周岁、女方未满二十周岁的婚姻均为无效婚姻。 如果是被胁迫结婚的、隐瞒重大疾病结婚的,被胁迫一方、被隐瞒的一方可以在知情后一年内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的诉讼,并且其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相关法条】 《婚姻登记条例》第4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民法典》第105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1047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1048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7条: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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