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债务是如何确定? |
释义 | 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夫妻债务的纠纷在司法实践中也是非常多的,特别是由于夫妻双方感情不和导致离婚现象发生,其中的夫妻债务是最难处理的。那么,我国《民法典》规定了怎么样才能算夫妻共同债务呢?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一般而言,具体包括如下: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10、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也就是说,两人成为夫妻,并不是什么债务都是属于双方的共同债务,要想成为夫妻共同债务是需要满足一些条件的,只有满足这些条件才能算为夫妻共同债务,否则只能是个人债务,另一方不需要承担相应的清偿责任。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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