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外资企业注册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投资人护照复印件(需在当地做公证并由当地大(领事)使馆认证); 2、投资方资信证明原件; 3、投资方承诺书及公司介绍; 4、设立申请书; 5、公司章程; 6、可行性研究报告; 7、公司董事会名单,董事会人员委派书及董事身份证明复印件; 8、进出口商品目录; 9、拟设公司法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复印件、简历、照片; 10、拟设公司财务人员身份证明和上岗证复印件及照片; 11、授权中方某人签字的授权书(如果没有,不用提交); 12、公司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产证复印件; 13、委托本公司代办手续的委托书; 二、办理外资企业的流程是怎样的 1、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2、授权委托书; 3、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一式两份原件); 4、项目申请报告书; 5、企业章程; 6、董事会成员名单; 7、法定代表人及董事会成员委派书; 8、法定代表人委派书; 9、投资者的合法开业证明复印件,需附法定代表人证明函(原件)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 外方投资者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 10、投资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1、环保部门审批意见 请申请者提前持投资计划书、场地或土地使用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申请书前往环保局申请批复,但本批复不能代替新公司取得营业执照后须完成的; 12、企业场地落实证明或厂房租赁合同; 13、涉及照前行业许可的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申请企业法人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2.有合同、章程; 3.有固定经营场所、必要的设施和从业人员; 4.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5.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6.有健全的财会制度,能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金平衡表或者资产负债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