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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开庭几次可以进行判决呢
释义
    对于民事案件,至少开庭一次,只要案件审理需要,法院可以开庭数次,法律只对审限有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法律分析
    对于民事案件,至少开庭一次,只要案件审理需要,法院可以开庭数次,法律只对审限有规定。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一审一般开庭几次下判决
    一般的民事诉讼是只用一审就开庭一次,如果对于一审的审判结果不满意的才会开庭第二次,也就是二审。
    民事诉讼一审的流程
    人民法院对起诉进行审查并决定受理案件后,审理前的准备工作包括:
    1、依法发送起诉状、答辩状。
    2、告知当事人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
    3、依法组成合议庭。
    4、审核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
    5、依法追加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一般开庭几次会判决离婚呢
    法院是否判决离婚,是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来判定的,与起诉离婚的次数没有关系。
    《民法典》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一百五十条 诉讼中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该内容由 兰新富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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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5 2:3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