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珠海市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 |
释义 | 工伤者在停工留薪期间不发放原工资和福利待遇,由单位按月支付,停业留薪期限最长为24个月。伤残等级鉴定后,不同等级的残疾人享受相应的津贴和工伤医疗待遇,伤残者还有劳动报酬期。 法律分析 因工负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间不发放原工资和福利待遇变动,由单位按月支付。停业留薪期限根据医疗期满确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委员确定将确认最长期限为24个月。受伤职工经鉴定伤残等级后,按规定停止原治疗本章有关规定享受残疾待遇。一级至四级残疾人享受残疾津贴和工伤医疗待遇,五级至十级残疾人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伤残者,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并有劳动报酬期。 拓展延伸 珠海市工伤保险金如何计算? 珠海市工伤保险金的计算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和珠海市相关规定进行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工伤保险金=工伤待遇基本金额×工伤伤残程度×工伤伤残津贴比例+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其中,工伤待遇基本金额根据工伤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工伤伤残程度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残程度评定结果确定,工伤伤残津贴比例由珠海市人社局制定并公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金额也由珠海市人社局规定。工伤保险金的计算是根据以上要素综合计算得出的。具体情况可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参考相关法规和规定。 结语 工伤保险金的计算是根据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工伤保险金 = 工伤待遇基本金额 × 工伤伤残程度 × 工伤伤残津贴比例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 +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此期间,受伤职工将享受停工留薪待遇,并根据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评定确定最长期限为24个月。根据伤残等级的评定结果,不同级别的残疾人将享受相应的残疾津贴和工伤医疗待遇。具体的金额和政策可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参考相关法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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