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民事法律的意思是就是基于意思表示而设立、变更或终止特定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民事法律行为亦称法律行为,从学理上讲,它是指目的在于发生民法上的后果并以意思表示为要素的法律事实,民事法律关系是民事主体之间就一定的物或其他对象(客体)而发生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现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尽管在财产关系中其标的常常是物,但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权利和义务,是发生在人与人之间,而不是发生在人与物之间。经民法确认的民事法律关系分为财产法律关系和人身法律关系。,1.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和多方民事法律行为;,2.有偿民事法律行为和无偿民事法律行为;,3.诺成性民事法律行为和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4.要式民事法律行为和非要式民事法律行为;,5.单务民事法律行为和双务民事法律行为;,6.主民事法律行为和从民事法律行为;,7.有因民事法律行为和无因民事法律。,民事法律行为的主体主要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条,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第五十七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