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的房屋赠与合同可以收回吗 |
释义 | 公证的房屋赠与合同一般不可以收回。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房屋赠与合同办理公证,如果具有法律规定情形的,可以撤销赠与。 一、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交付之前能否撤销相关内容有哪些 一般而言,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但也存在例外的情形。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在赠与人交付赠与财产之前不能撤销赠与。在赠与合同中,只要当事人之间合同一经成立就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双方均不能反悔,特别是赠与人不能因为没有交付而不承认该合同的效力。如果赠与人不履行合同约定,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赠与的东西能要回来吗? 赠予的东西可以要回来,但是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撤销赠与的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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