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8周岁以下人群属于未成年人,主要以在校学生为主。这些人在接种时,除常规注意事项外,还需要家长或监护人到现场全程陪同。在充分阅读并现场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在儿童出生后一个月内,其监护人应当到儿童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或者出生医院为其办理预防接种证.接种单位或者出生医院不得拒绝办理.监护人应当妥善保管预防接种证。 预防接种实行居住地管理,儿童离开原居住地期间,由现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负责对其实施接种。 预防接种证的格式由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规定。 第四十八条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学校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发现未按照规定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应当向儿童居住地或者托幼机构、学校所在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报告;并配合接种单位督促其监护人按照规定补种.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为托幼机构、学校查验预防接种证等提供技术指导。 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由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第四十九条接种单位接种免疫规划疫苗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