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工人死在厂里宿舍怎么赔偿? |
释义 | 工人死在厂里宿舍,可能被认定为工伤死亡,工厂需要进行相应赔偿。工伤认定时间为30日内,认定决定需书面通知相关方。工伤致死应按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但非工作时间和非工作场所的死亡不属工伤,厂方无赔偿义务,可适当补助安葬费用。自身疾病死亡不属工亡,单位按非因工死亡处理。 法律分析 一、如果工人死在厂里宿舍怎么赔偿? 如果工人死在厂里宿舍里的可能会被认定为是工伤死亡,工厂需要进行相应的赔偿。工亡是“因工死亡”之简称,也包括因职业病死亡,即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事故致死和疾病致死。工亡属于工伤范畴。由劳动部门依照相关的法律认定。 二、工伤死亡认定时间需要多久? 1、符合申请条件的,行政部门予以受理。对工伤认定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告知在十五日内补齐。 不能提供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初次诊断、工伤职工与单位存在证明和认定工伤必需的证明材料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材料齐全、证据可靠的,应在30日内做出是否工伤的决定。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做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工伤职工或其亲属、经办机构。 4、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认定通知有疑义或不服的,可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者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工伤致死应如何赔偿?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工人死在厂里宿舍,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场所,不能认定为工伤。如果厂方在工人死亡中不存在过错,就没有义务进行赔偿。不过,出于人道主义,可以适当补助一些安葬费用。如果是因自身疾病死亡不属工亡,单位按非因工死亡处理。 结语 工人死在厂里宿舍,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场所,不能认定为工伤。如果厂方在工人死亡中不存在过错,就没有义务进行赔偿。不过,出于人道主义,可以适当补助一些安葬费用。如果是因自身疾病死亡不属工亡,单位按非因工死亡处理。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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