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永久性建筑物的界定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永久性建筑物是指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在公路两侧建筑红线控制范围内的地面或地下,采用耐久性建筑材料(如钢、钢筋混泥土、水泥、砖、木、石等其它材料)构筑的、使用期限在半年以上的各种构造物或设施(不包括公路设施) 建设的永久性建筑工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条 国家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土地开发、保护、建设活动应当坚持规划先行。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 已经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的,不再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前,经依法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继续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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