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正当手段倒卖车船票罪立案标准 |
释义 | 一、不正当手段倒卖车船票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1、不正当手段倒卖车船票罪立案标准: (1)倒卖车票、船票票面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 (2)倒卖车票、船票非法获利累计二千元以上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三十条[倒卖车票、船票案(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款)]倒卖车票、船票或者倒卖车票坐席、卧铺签字号以及订购车票、船票凭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票面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 (二)非法获利累计二千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车票、船票票面数额累计二千元以上,或者数量累计五十张以上的; (二)邮票票面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或者数量累计一千枚以上的; (三)其他有价票证价额累计五千元以上,或者数量累计一百张以上的; (四)非法获利累计一千元以上的; (五)其他数额较大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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