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司债务监事不会有连带责任。 公司监事在不是公司股东的情况下,一般是不会受到公司债务牵连的。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可知,监事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监察职责。追讨公司债务的商务方法。 公司债务清偿顺序如下: 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 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享有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应当先于普通债权而得到清偿。但是,倘若担保之物或权利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则其不足的部分,仍然应当与普通债权处于同一清偿顺序而受清偿; 2、普通债权为第二清偿顺序: 普通债权是相对于优先债权而言的,优先债权清偿完毕以后,再清偿普通债权。如果个人的财产在清偿了优先债权以后,不够清偿已知的普通债权,则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对于各项普通债权按其数额的比例计算,分别予以偿还; 3、如果债务人死亡的,交付遗赠为第三顺序: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这就是说,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在先,交付遗赠在后。在优先债权和普通债权清偿完毕以后,遗产尚有剩余的才能开始遗赠的交付。 综上所述,公司债务监事不会有连带责任。公司欠钱监事一般不会有牵连。公司监事在不是公司股东的情况下,一般是不会受到公司债务牵连的。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可知,监事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监察职责。追讨公司债务的商务方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