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出入境管理局上班时间 |
释义 | 【法律分析】 服务热线: 021-28951900;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号;官方网站: https://gaj.sh.gov.cn/crj/homeZ;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六:9:00—17:00。本市居民《中国公民电子普通护照》首次申领、换发、补发、失效重新申领、加注业务。本市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首次申领、换发、补发、失效重新申领、签注(赴港澳定居除外)。本市居民《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首次申领、换发、补发、失效重新申领、签注(定居签注除外)。本市居民港澳旅游再次签注自助业务。本市居民赴台旅游再次签注自助业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二十四条 外国人入境,应当向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交验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签证或者其他入境许可证明,履行规定的手续,经查验准许,方可入境。 第二十五条 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入境: (一)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 (二)具有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的; (三)入境后可能从事与签证种类不符的活动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入境的其他情形。 对不准入境的,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可以不说明理由。 第二十六条 对未被准许入境的外国人,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应当责令其返回;对拒不返回的,强制其返回。外国人等待返回期间,不得离开限定的区域。 第二十七条 外国人出境,应当向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交验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等出境入境证件,履行规定的手续,经查验准许,方可出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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