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转租需房东同意吗 |
释义 | 房屋转租是需要房东同意的,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房屋转租是房屋出租后,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再出租的行为。包括以联营、承包经营和合作经营等名义,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给他人使用,不参与经营而获得租金性收益的行为。 一、房屋租赁有哪些形式,房屋租赁合同需具备哪些内容 一、根据现行法规的规定,房屋租赁主要有以下7种形式:(1)承租:承租即房客以支付租金为代价向房东租用房屋。(2)预租:预租是指开发商将尚未竣工但是已经拿到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与预租人签订预租合同并预收租金,然后按照约定日期把房屋交付给预租人使用的一种租赁关系。(3)转租: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承租的房屋再租给他人的行为。(4)委托出租:委托出租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委托他人或中介机构将房屋出租。(5)代理出租:代理出租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即房屋所有权人的名义将被代理人的房屋出租。(6)承租权转让:承租权转让是指在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将其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第三人,由第三人取代自己的地位。继续履行房屋租赁合同的行为。(7)承租权交换:承租权交换是指在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将其承租的房屋与第三人承租的房屋交换使用,并各自履行交换对方房屋租赁合同的行为。二、租赁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地址;(二)房屋的位置、面积、装饰及设施;(三)房屋用途;(四)租赁期限;(五)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六)房屋维修责任;(七)装修的约定;(八)转租的约定;(九)解除合同的条件;(十)违约责任;(十一)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二、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后的处理问题 1.承租人的解除权。 在租赁房屋具有瑕疵(包括物的瑕疵和权利瑕疵),致使承租人无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响,或者在相当期间内不能进行使用收益的,或者租赁房屋毁损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出租人的解除权。包括: (1)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 (2)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 (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 3.双方均有的解除权。不定期的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三、出租人是否可以提前终止租赁合同 出租人可以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出租人与承租人协商一致的,可以提前解除合同。如发生下列法定情形,出租人可提前解除合同,无需承租人同意: 1、承租人擅自转租、转让或转借租赁的房屋; 2、利用租赁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一定时间的租金; 4、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5、严重损坏房屋或者辅助设备,拒绝维修或者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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