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机动车扣分规定口诀 |
释义 | 机动车扣分规定口诀如下: 1、扣12分,醉车不罚,醉酒暂扣事故逃,车型不符用他照,不听劝阻强通过,罚款不交三月超; 2、扣 6 分,饮客高倒 饮酒时速超五成,客超二零货三零, 高速公路试学车,倒逆掉头车乱停; 3、扣 3 分,三车空载近五成,慢行逆行禁又行,拖车挂车信号灯,超车让行故障停,空挡下坡厢载人,违章超速近五成。 交通违法扣分是指驾驶人在道路行车中不按规定行车,产生相应的交通违法行为,从而导致相应的交通违法扣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扣分分值,主要分为1、2、3、6以及12分的分值扣分项目。 扣12分的情况如下: 1、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2、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3、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5、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扣6分的情况如下: 1、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3、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4、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5、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2次以上达到12分的,除按照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参加学习、接受考试外,还应当接受驾驶技能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接受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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