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因疫情隔离在家工资计算方式: 1、职工被隔离观察期间的工资按照职工正常提供劳动的标准发放; 2、如果未复工时间较长的,部分地方规定安排待岗,支付最低工资标准的70%作为生活费; 3、企业受疫情影响而停工、停产的,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 4、但部分地区针对劳动者不遵守政府疫情防控规定,导致被隔离治疗或者医学观察,劳动者请求该期间工资报酬的,不予支持。企业对于与员工明确约定的工资组成部分不宜扣减,是否发放绩效奖励性质的福利待遇可以根据双方约定由企业酌情决定; 5、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以首选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按照生产经营需要,实行轮岗调休。如未能申请综合计算工时且确有困难的,可在向员工充分告知的情况下,合理统筹调配年度内的休息日,但仍不应超过法律规定的工作时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 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在隔离期间,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第四十九条 甲类传染病疑似病人或者病原携带者的密切接触者,经留验排除是病人或者病原携带者后,留验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由所属单位按出勤照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