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微创手术后的胃癌治疗能否获得重疾险赔付?会不会被拒赔“继往”? |
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险的理赔标准由保险合同约定,若合同中明确约定在治疗期间内发生的并发症、后遗症、并发症的治疗费用也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则可获得赔付。但如果治疗期间属于疾病的“继往”,即患者在投保前已经发生了该疾病,并且已经有过治疗,那么可能会被保险公司拒赔。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保险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无故拒绝支付保险金。 2.《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保险合同应当明确约定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 3.《保险条款》第七条规定:本保险合同所保险的疾病,应当是本人在本合同生效前未患有的疾病。 4.《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第五条规定:本条款所称“治疗期间”,是指自确诊之日起,至保险合同规定的治疗期满之日止。 5.《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第六条规定:若保险人在治疗期间内因本保险所保的疾病发生并发症、后遗症、并发症,保险人应当按照本合同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付保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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