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诉讼管辖权异议应该怎么处理 |
释义 | 行政诉讼管辖权异议应该怎么处理 行政诉讼管辖权异议可以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 在行政诉讼中,管辖权异议是指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后,当事人认为并提出该人民法院对该行政案件没有管辖权。受案人民法院应对此进行审查,并分别作出移送或驳回的裁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十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被告提出管辖异议的,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 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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