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异地发生工伤,对于因伤残退出生产、工作岗位返回原籍长期居住的工伤职工,经厦门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可以按照厦门市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项目和费用限额,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确认的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协议机构配置。所配辅助器具达到厦门规章的使用年限需要更换相同型号的,可直接到你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确认的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协议机构进行更换,这样可以少跑好多次。 至于一次性付清,现在没有具体操作法规,也许以后会有的。如果有工伤保险,因为残疾辅助器具费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所以不可能把多次更换的费用一次给你。 2.如果没有工伤保险,和单位达成协议,可以一次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