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先保先得是否是财产保险的基本原则?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财产保全的相关知识。财产保全并非先到先得,而是依据先后顺序进行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则是在起诉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申请人在30日内不起诉即解除裁定保全。诉前保全的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 法律分析 一、财产保全是非先到先得吗? 1、财产保全并非先到先得。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解释,财产保全是分先后顺序的,财产不能重复保全,但财产可以适用轮候保全。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二、诉前财产保全是怎样的 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 结语 诉前财产保全可以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前财产保全的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一百零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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