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经过相关证件查明,消费者们在买房子之时,小区中的土地面积已经全部分到了全体业主的身上,所以小区的土地使用权也归大家所有。但是对于小区车库到底属于谁的问题,首先大家要弄清楚的就是地下车库的产权到底是归开发商所有还是归小区内全体业主所有。 此外,许多开发商在卖商品房或者搞促销活动的时候,经常会在合约中约定有利于自己的条款,其中就包含了车库归属权的挑选,他们一般会降低购房人的合法利益。 开发商在规定车库归属的状况下,虽然他们没有确切的阐述商品房售价不包含车库部分,但其实早就已经把车库的面积占为己有了。这样就导致业主们支付了车库的费用,却没有享受车库的权利。 因此,业主们在与开发商签订合约的时候:一定要明确的指出车库归属权的问题,这样才能够有效的保障自己的权益。 一、民法典关于地下室使用的规定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根据地上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不能相分割的原则,如果不能取得特定范围内土地的使用权,则不能取得该土地上的任何建筑物的所有权,因此地下车库不可能单独获得土地使用权,地下车库所使用的土地是业主交纳土地使用费的土地,该小区土地面积已经全部分摊到全体业主,小区的土地使用权为该小区的业主所享有,开发商不再享有该小区的土地使用权。 二、小区地下车位产权年限 小区地下车位产权年限一般为70年,商住小区地下车位产权年限一般为40年。地下车位列入公共面积分摊,无法办理产权证的属全体小区业主所有;地下车位未分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库产权,开发商可以对购房人出售产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