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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人民法院对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应如何处理?
释义
    法律分析:1、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采用适当的方法及时对实物证据进行收集和提取。
    2、实物证据的固定保全,以不毁损不变形不丢失为原则,尤其是要注意分案分别保管,以防止不同案件的证据相互混淆。
    3、对实物证据的审查则主要是查明其与案件的关联性。
    4、在法庭调查阶段,实物证据由双方当事人向法庭和对方当事人出示或播放,双方进行质证并经过法庭查证属实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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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2 22:4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