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申请执行,但是被申请人暂时无法履行的话,如确实是因为被申请人没有履行能力的,法院也暂时没有办法,只能中止执行,等待对方有履行条件以后,在恢复执行。另外,如果你单位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话,除非股东有恶意转移公司财产的行为,一般来说是无法要求股东赔钱的。另外,在强调依据,您申请执行后,法院执行局法官会穷尽执行手段维护您的权益,但是如果确实公司没有履行能力和条件的话,您只能暂时等待一下。 一、强制执行老赖找不到人 如果在法院执行中,被申请执行人找不到的,法院仍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包括房产、汽车、银行存款等)。 如果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也可以由法院将被执行人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的执行措施,以促使被执行人早日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 如果法院在采取了上述措施后,仍无法执行的,也可以由法院暂时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或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后,可随时再恢复执行。 二、民事诉讼没钱赔的怎么办 民事诉讼没钱赔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履行能力的,法院也可以暂时暂停执行,有履行能力后或者随时恢复执行。被执行人因生活困难无法偿还贷款、无收入来源、丧失劳动能力的,法院终止执行。只要不终止执行,申请人发现对方有可执行财产的,可以随时通知法院执行。如果对方有工资,也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对方的工资。法院强制执行的手段包括:查封、扣押、拍卖、出售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