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房屋买卖事项须知 |
释义 | 农村房屋买卖需注意事项及所有权认定: 农村房屋买卖需注意:仅限本村村民买卖,要签订合同,可办理过户手续,无房产证需宅基地转移证明,需谨慎,法院以无效为原则。 农村房屋所有权认定:需满足宅基地使用权人和房屋建造者两个条件,宅基地使用权人重要且必要,房屋建造者按出资出力建造认定。 法律分析 一、农村房屋买卖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农村房屋买卖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农村房屋只能在本村村民之间买卖。卖给外村村民的,合同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2、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详细约定房屋、价格、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3、农村房屋买卖也可以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4、没有房产证的,要经村民委员会同意并出具相关宅基地转移的证明,以便未来办理房产证时使用。 5、农村房屋买卖要谨慎,对于此类交易,法院是以认定无效为原则。想要有效的话,要求是买卖双方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经过审批(或符合审批条件,比如没有宅基地等)。 二、农村房屋所有权认定 农村房屋所有权应从宅基地的申请取得及房屋建造两方面综合分析认定,即房屋所有权人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1、是宅基地使用权人(包含在册人口) 宅基地使用权人的确定从当前农村拆迁政策看,大都以宅基地面积作为置换楼房面积的计算基数(一般为1:1的比例)。宅基地的巨大经济价值在拆迁置换中得以显现。地的价值在房产(房地一体)价值形成中占有较大比重,故此宅基地使用权人的确定十分重要且必要。 2、房屋的建造者的认定房屋建造可分为两种,一种是直接建造(出力建造),即由家庭成员利用自身技术和体力亲自建造房屋;一种是出资建造,即家庭成员出资购买材料、聘请他人建造。这两种建造方式在实际建造中可能有交叉。房屋建造者可以按照“谁出资出力建造谁所有”原则进行认定。 结语 农村房屋买卖需要谨慎处理,务必注意以下事项:一、只能在本村村民之间进行买卖,卖给外村村民的合同无效。二、签订详细的买卖合同,明确房屋、价格、支付方式和违约责任等内容。三、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确保合法所有权转移。四、无房产证的,需获得村民委员会同意,并取得宅基地转移证明,以备办理房产证使用。五、农村房屋买卖需谨慎,法院一般认定为无效交易,要有效需满足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条件,并经过审批。房屋所有权认定需综合考虑宅基地申请取得和房屋建造两方面,确保宅基地使用权和建造者的认定。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二十条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七章 附则 第七十三条 本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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