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二、三类是根据家庭人数、困难程度、地区差异等因素来判定的。 第一类的标准是“三无对象”,属长期重点保障户; 第二类是家庭主要成员为老、弱、病、残等靠自身努力难以改变贫困状况的家庭; 第三类困难程度最低,即家庭主要成员有劳动能力。 农村低保即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中国政府针对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推出的生活保障制度。直白的解释则是:“低保”等于最低生活保障。 凡是中国公民,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享受这种待遇的家庭主要有四类: 1.无经济来源、无工作能力、无法确定赡养人或受扶养人的居民(村民); 2.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金到期仍无法再就业,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最低生活保证标准的居民(村); 3.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市最低生活保证标准的居民(村); 4.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最低生活保证标准的居民(村)(五保对象除外)。 申请低保需要什么条件? (一)申请农村低保待遇条件 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法律依据:《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 第一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主要是以下三类人员: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