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三期顺延有劳动合同吗 1、三期顺延没有劳动合同。当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者还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那么劳动合同的期限应当自动延续到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当事人双方无需续订劳动合同,而是依照法律规定延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怀孕女职工有哪些权利 怀孕女职工有以下的法律权利: 1、怀孕女职工有不被解聘的法律权利。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2、怀孕女职工有要求调换适合孕妇工作的权利。妇女怀孕后,有些岗位就不再适应,例如实行“三班倒”的工作,怀孕的妇女在后期,就不适合继续实行“三班倒”的工作时间模式,各用人单位要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给孕妇职工调换工作,以适合孕妇的生理要求; 3、怀孕女职工有在工作时间孕期保健和产前检查的权利。对怀孕女职工的产前检查,用人单位要提供方便,在劳动时间进行产前检查的,按出勤对待,不能按病假、事假、矿工处理; 4、怀孕妇女的休息权。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从事夜班和加班劳动,每天给予工间休息1小时,算作劳动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