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单位遗属补助取消了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没有取消。遗属补助政策:补助对象1.父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夫年满60岁,或者虽未满60岁,但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母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妻年满50岁,或者虽未满50岁,但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年未满18岁,或者虽满18岁尚在学校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力的、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弟妹年未满18岁,或者虽满18岁尚在学校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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