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要从自己工资里扣吗 |
释义 | 住房公积金是员工买房等的保障,怎么能不交呢。虽然现在是从里工资里面扣缴了一部分钱缴交上去了,但是公积金管理处在银行为您设立的一个单独的帐户,里面的钱是你个人所有,而且,单位还在你扣缴公积金的基础上为了配比了一部分钱在里面。一般情况是和你自己扣缴相等,比如说你一个月扣了80元。单位也给你80元,这160元同时进入你的个人帐户,只是由公积金管理处统一管理。这些钱不光是买了房子才能取出来。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另外,不同区域还有不同的细责,比如,非当地户口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满两年;户口迁出该行政区域等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现在您明白了么。这些钱,你虽然不能想花就花。可是归到最后。钱还是您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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